关于报关单修改和撤销无纸化的通知
为深化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推进通关配套作业无纸化进程,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业务无纸化试点。2015年12月1日起,泛珠四省HP2015系统上线试运行,报关单修改和撤销开始实行无纸化办理。
一、HP2015系统是什么?
1、海关通关作业辅助系统(目前已上线报关单修改和撤销功能);
2、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和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的重要配套;
3、与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H2010通关管理系统实现电子数据交互流转和业务操作。
温馨提示
2016年3月1日起,全国海关全面推行报关单修撤无纸化,除因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技术原因无法通过预录入系统办理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的,海关不再以纸质方式办理修改和撤销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总署令第220号)规定,以下三种报关单修撤情形均纳入无纸化操作:
1、企业发起修撤(如流程图所示);
2、海关发起修撤(如流程图所示);
3、海关直接撤销:报关单审结海关在HP2015系统发起直接撤销处理单,经审批后在H2010完成报关单撤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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